>全世界都知道我是好人[快穿]——糖尾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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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鹤城出了一个名声大噪的时家。
种种益民之举,让这个战乱时期却依旧繁荣的鹤城成了百姓心目中的庇护所。
外人不知晓,时清却知道的很清楚。
哪里有什么不成文的规定,只是江别余这个在外一向有活阎王之称的家伙在护着鹤城罢了。
这些年,一旦有谁想要对鹤城下手了。
不超几个月,这人的势力就被江别余接手了。
没人知道这个规律,只觉得江别余可真是这些大人物中的一朵绝世奇葩。
人家打城池,都是打离着自己近的,或者资源广的,亦或是按照想要圈地盘的路线,挨个的打过去。
就江别余这个神经病。
完全没有规划的样子,也丝毫不讲打仗逻辑。
想打就打,想占据谁的城池就占据谁的,让人根本摸不清他到底想干什么。
说他占地盘吧,有这样四分五裂的地盘吗?
说他为了资源吧,那些城池资源也没那么多啊。
搞不懂啊搞不懂。
自然,这些大佬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江别余神经病一样的打法,只是单纯的想要护住一人罢了。
而如今,他终于决定,要将鹤城这金丝笼,连带着时清这只金丝雀儿,叼到自己巢穴了。
一想到马上时清便可以日日夜夜的都陪着他,男人心中便涌起了大量喜悦。
一高兴,就起了兴致。
一起了兴致,就拉着时清要让他与自己一同高兴。
小少爷不乐意的很。
缩在被窝里咕哝说正事呢,你别总是动手动脚的,还要打天下,哪有人打天下的人像是你这么不正经的。
天下哪有我的清哥儿重要。
时清总觉得,这个人当真是会进化的。
才走了三年,一年比一年厚脸皮。
不过他喜欢。
他身子虽然还缩在被褥里,却也露出了个脑袋出来,望着面前男人,娇气的拿着jio轻轻踹了踹他。
说是踹,与打情骂俏也差不离了。
那你什么时候打鹤城?早早的告诉我,我将那些铺子都关了,免得打起来一些人浑水摸鱼,偷拿了我铺子里的东西。
男人瞧着他这副明明富甲天下,却一针一线都不要人家拿走的小模样,简直要爱到了心里去。
他揉着小少爷的发,说
我是先来的,大军还在后面,我快马加鞭,他们正常速度,想必过不了一两天就要到了。
这么快?时清问他你带了多少人?有几成把握?
江别余回答的很快十成。
嗤。
小少爷觉得他在说大话,满脸嫌弃的撇过脸,嘀咕道狂妄自大!
男人只望着他笑。
却没说,他为了不伤到鹤城就拿下这座时清喜欢的城池,几乎将手底下的兵都带了来。
鹤城虽繁荣,兵力却不如何强盛。
这三年若不是他一直暗中护着,恐怕早就被人吞并了。
如今大军兵临城下,说句夸张的,他带来的兵,就算只上一半,也足够拿下鹤城了。
若是鹤城想对战,那简直就是螳臂当车。
只要主事人不是傻子,定然会选择投降而不是死战到底。
所以是十成把握。
时清的心血在这儿,也必须是十成。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早早就派了人安插在了鹤城,到时里应外合,再加上那位王爷命不久矣,他底下的几个儿子们争权争的倒是凶,一个个却都是草包,鹤城我定能不耗一兵一卒就拿下来。
也就嘴上说说罢了,谁知道到时会如何。
时清撇他一眼,又要往被褥里钻,一边钻一边念叨总之今儿不管你说什么,都别想再哄着我做那种事。
不做,这么久没见,清哥儿就不想我吗?我可是连梦里都是我们清哥儿。
江别余哄着他从被褥里拿出手来,带着那软软小手落到了自己脸颊上,笑着诱哄
你不是总说喜欢我的脸吗?瞧瞧看,许久未见,是否又生的合你心意了一点?
时清果然被哄的抬起了眼,也不往被窝里钻了,软软的手玩玩具一般的捏着男人的冷硬脸颊。
脸上也露出了些许高兴出来怎么总觉得,你仿佛比往日里威风了一些?
江别余任由他玩着自己的脸,微微侧了一下,高挺鼻尖触碰到了少年软软的手,微微嗅了嗅,温声问着
可喜欢我派人送来的牛奶?知晓你爱喝这些,我特地去草原上找了最擅制奶的人,又寻了最好的奶牛养着,就算是冬日也要想尽办法给它找来鲜草的。
我说怎么那奶一股子鲜草味,难喝的紧。
江别余在时家可是留了不少人,每天时清吃什么喝什么,就是打了几个哈欠都有人写了信飞鸽传书与他,他自然是知道小少爷爱喝的不行,每天都要喝上一杯,如今只是气江别余又来欺负他,所以故意挑刺罢了。
男人笑着拥紧了他,磁性声音低低笑着好,清哥儿不爱鲜草味,我便不让人喂那些奶牛鲜草了,叫人把牛带到我眼前,我整日整日的与它们在一处,让它们产出的奶有我的味道,你便爱喝了。
说着,他微微俯下身,在时清耳边低低道你也喝过的,我知晓,你爱的很。
腾!
小少爷的脸猛地红了。
一双漂亮润润的眸子微微睁大,恼羞成怒的去推这缠着自己的人江别余,我看你是又想要挨鞭子了!
江别余在外面打仗三年,每天和一群兵痞子混在一起,脸皮和嘴上功夫早就修炼出来了。
见小少爷恼了后白皙脸颊染上晕红时那好看的模样,微微暗下眼,带着人往后倒去。
书房内,便知听到男人磁性压低的诱哄声
清哥儿,你可想看看我送你的新鞭子?
啪!
王展成刚刚进了时清的院子,便见着他那位浑身都养的娇贵,如玉人一般的小表弟正站在廊下,手上甩着一根长长的红鞭子。
那鞭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制的,明明时清手上没多少力道,落在地上却打起了阵阵印子,看上去十分不错。
好!!
王展成虽自己不玩鞭子,但江城爱玩鞭子的少爷们多,他也见识过不少,忍不住鼓掌叫好。
时清停下挥舞鞭子的手,抬眼望去,见是王展成,脸上露出了一抹笑表哥来了?
旁边始终等着的女娘一见到小少爷停下来了,连忙将手中拿着的斗篷披在了他身上,细心的系好带子,免得不再活动的小少爷被寒风吹到。
又有女娘拿着托盘上前,接过时清手中鞭子,妥妥当当的放好了,才站在原地。
时清见王展成大步走来,又接过另一个女娘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问道
表哥可休息好了?今日午间我们出去吃如何?
小憩一会,果然精神好多了。其实并不怎么累的王展成笑笑,看了看周围,没看见江别余,松了口气。
又问道表弟,之前你身边那个小厮,不在吗?
我让他去办一些事。
时清面不改色。
实际上,江别余正在他屋内床下的暗室里睡着。
这家伙是硬生生熬了三天两夜没睡觉赶来的,一来了又抱着时清将精力都给了出去。
没有直接倒地,那还是他有男主光环了。
为了避免这家伙猝死,时清直接压着他让他好好休息。
那暗室也是当初建造宅子时时父特地让人做的,毕竟时局不稳,若是有个什么,里面藏着的金银珠宝也足够时家人生活了。
时清设想了一下,若是让时父知晓他将时家用来藏金银的暗室藏男人会是什么反应。
一秒钟后,他果然放弃了继续设想下去。
在他面前的王展成却是真的把那口气给松出来了。
不在就好,不在就好。
他整个人都放松了,说话时便也随意了许多表弟,你为何招来那样的人做小厮,我瞧着就害怕,你就不怕吗?
有什么好怕的,不过就是一小厮罢了。
时清面不改色的抹黑江别余表哥你别看他生的凶,其实他为人软弱,性子也柔,很依赖人的。
王展成半信半疑可我瞧着他那眼神凶的很啊。
他那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小少爷撇撇嘴,像是要将对江别余的怨气全部通过抹黑他给发泄出来一般
其实啊,他见血就晕,胆小如鼠,因为怕别人嘲笑他,所以才故意做出一副凶样子出来的。
他说的太过正经,王展成心底已经信了八成。
他迟疑的看了看时清。
这位小表弟生的一副好相貌,一双眸子漂亮的很,看人时总是像是在对着人笑,形状漂亮的唇角微微翘起着,一看便是一副讨人喜欢的模样。
再仔细看去,竟是五官无一不精的。
再加上那白皙肌肤与身上精巧配饰,光是站在那,就让人忍不住想要屏住呼吸细细的欣赏。
也怨不得,他之前总觉得这小表弟像是一尊玉人一般。
王展成也是个颜控。
时清的相貌摆在这里,就算是觉得小表弟不像是外面人说的那样,是个心怀天下一心要为了百姓谋福利的翩翩君子,但也定然不至于骗他。
这样想着,王展成微微放松下身子
如此便好,表弟,我们午间要吃什么?
只是他拜见姨母时,姨母对他说过清哥儿性子顽劣,最爱捉弄人。
如今看来,他这个小表弟,生的好看,气质也佳,倒不是姨母说的那副样子。
恐怕是母亲看儿子,便总觉得顽劣罢了。
如此一想,王展成脸上的笑容越发放松。
时清挑眉,将身上的斗篷紧了紧
那自然是要去我时家的酒楼,好好品尝一下醉鸭子了。
对了,表哥,你既要在鹤城做生意,要不要加入商会?
王展成点点头可是由表弟你牵头带起的商会?我也有所听闻,听闻这商会是为了庇护那些无权无势的商人,表弟此行义举啊!
他感叹道虽说如今天下乱了,但商户却还是不怎么受人尊重,如表弟你这样的还是少数,更多的商户,上不被官看的起,中又被寒门瞧不上,下呢,普通百姓也不敢从商,所以表弟你能为众多商户建立商会,一起保证大家的安全,众志成城,我知晓这件事时,内心对你的敬佩简直太多太多,诶,说起来还有些惭愧,我比表弟你痴长几岁,竟还没有表弟这样的胸襟。
小少爷满脸问号的听着表哥说完了。
什么庇护?这商会当然是为了方便我们商人互通消息了,表哥你不知道吗?
王展成
他神情半僵硬为了互通消息吗?
自然,不然还能为了什么。
王展成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但若是为了互通消息,表弟你也是做了一件好事啊!如今有了商会,大家消息共享,一些消息不灵通的商人便不用再害怕上当受骗了。
这么想想,他的小表弟果然是做了好事!
对!没错!
就是这样。
时清残忍的打破了他的想法表哥说的是,但商会最大的好处就是,加入商会的商人们要每年缴会费,一人一年一千两。
不过你放心吧表哥。
小少爷还特别贴心的补充道你是我表哥,我自然不会收你的钱了,你就直接入会就行。
说完,他很得意的露出一抹浅笑,微风吹过,端的是君子如玉
不用谢我,大家都是亲戚嘛。
王展成
他的整张脸都要僵了。
他的表弟,他赶路途中心心念念满心向往恨不得到达之后抵足而眠的表弟。
彻底彻底的破灭了。
之前还有碎片,现在是完全碾磨成了粉。
在心碎的同时,王展成又想起了姨母对他说的话,心底不免冒出了一句疑问。
表弟,不会真的性子恶劣,喜欢作弄人吧?
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底打消了这个想法。
时清作为东道主,带着他吃遍了整个鹤城,又玩遍了整个鹤城,带他看了鹤城的百货商场,以及超级市场,还带着他参观了那容纳了几千人的免费学堂,以及放了满满当当书籍,却可以免费借阅的图书馆。
即使他的小表弟口口声声都是为了赚钱,但在亲眼见到时清做出的这些为百姓,为商户,为穷苦读书人都带来了怎样的改变后,王展成却不信他的话了。
他的表弟,定然是一位做好事不留名的君子!
诶,真是同情表弟,明明是这样的好人,却被母亲认为性子顽劣。
恐怕姨母所说的顽劣,只是小时候不好好念书这样的小事吧。
王展成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直到他来到鹤城的第四日。
大军兵临城下,鹤城投降,城门大开,那有着活阎王之称的江别余带兵进入城内。
一抬眼,望向了非要拉着他来看热闹的时清。
一双浅色眸子里,尽是温柔。
坐在时清身边已经相信江别余是一个胆小如鼠并不凶戾小厮的王展成
表弟!!你又骗我!!
第138章 富贵窝里的小少爷(完)
时清完全没去看旁边表哥满眼的控诉。
他全部的视线,都给了那个坐在一匹白马,威风凛凛走进来的男人身上。
江别余身上穿着的,竟然是当初他设计的衣服。
修长的衣服合身而又不影响动作,穿在江别余身上,只会衬托的他越发英俊,连那原本看上去显得有些凶的面容,在这样好看的衣服下,都显得柔和许多。
当然,不排除更大原因是他望向时清的温柔视线。
活阎王江别余竟也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一些知道鹤城投降,未来鹤城的主人要在今日来,大着胆子来悄悄看的姑娘们都纷纷起了一些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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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益民之举,让这个战乱时期却依旧繁荣的鹤城成了百姓心目中的庇护所。
外人不知晓,时清却知道的很清楚。
哪里有什么不成文的规定,只是江别余这个在外一向有活阎王之称的家伙在护着鹤城罢了。
这些年,一旦有谁想要对鹤城下手了。
不超几个月,这人的势力就被江别余接手了。
没人知道这个规律,只觉得江别余可真是这些大人物中的一朵绝世奇葩。
人家打城池,都是打离着自己近的,或者资源广的,亦或是按照想要圈地盘的路线,挨个的打过去。
就江别余这个神经病。
完全没有规划的样子,也丝毫不讲打仗逻辑。
想打就打,想占据谁的城池就占据谁的,让人根本摸不清他到底想干什么。
说他占地盘吧,有这样四分五裂的地盘吗?
说他为了资源吧,那些城池资源也没那么多啊。
搞不懂啊搞不懂。
自然,这些大佬们想破脑袋也想不到,江别余神经病一样的打法,只是单纯的想要护住一人罢了。
而如今,他终于决定,要将鹤城这金丝笼,连带着时清这只金丝雀儿,叼到自己巢穴了。
一想到马上时清便可以日日夜夜的都陪着他,男人心中便涌起了大量喜悦。
一高兴,就起了兴致。
一起了兴致,就拉着时清要让他与自己一同高兴。
小少爷不乐意的很。
缩在被窝里咕哝说正事呢,你别总是动手动脚的,还要打天下,哪有人打天下的人像是你这么不正经的。
天下哪有我的清哥儿重要。
时清总觉得,这个人当真是会进化的。
才走了三年,一年比一年厚脸皮。
不过他喜欢。
他身子虽然还缩在被褥里,却也露出了个脑袋出来,望着面前男人,娇气的拿着jio轻轻踹了踹他。
说是踹,与打情骂俏也差不离了。
那你什么时候打鹤城?早早的告诉我,我将那些铺子都关了,免得打起来一些人浑水摸鱼,偷拿了我铺子里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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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揉着小少爷的发,说
我是先来的,大军还在后面,我快马加鞭,他们正常速度,想必过不了一两天就要到了。
这么快?时清问他你带了多少人?有几成把握?
江别余回答的很快十成。
嗤。
小少爷觉得他在说大话,满脸嫌弃的撇过脸,嘀咕道狂妄自大!
男人只望着他笑。
却没说,他为了不伤到鹤城就拿下这座时清喜欢的城池,几乎将手底下的兵都带了来。
鹤城虽繁荣,兵力却不如何强盛。
这三年若不是他一直暗中护着,恐怕早就被人吞并了。
如今大军兵临城下,说句夸张的,他带来的兵,就算只上一半,也足够拿下鹤城了。
若是鹤城想对战,那简直就是螳臂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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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十成把握。
时清的心血在这儿,也必须是十成。
好了,不说这些了,我早早就派了人安插在了鹤城,到时里应外合,再加上那位王爷命不久矣,他底下的几个儿子们争权争的倒是凶,一个个却都是草包,鹤城我定能不耗一兵一卒就拿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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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清撇他一眼,又要往被褥里钻,一边钻一边念叨总之今儿不管你说什么,都别想再哄着我做那种事。
不做,这么久没见,清哥儿就不想我吗?我可是连梦里都是我们清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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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别余任由他玩着自己的脸,微微侧了一下,高挺鼻尖触碰到了少年软软的手,微微嗅了嗅,温声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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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他微微俯下身,在时清耳边低低道你也喝过的,我知晓,你爱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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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
王展成刚刚进了时清的院子,便见着他那位浑身都养的娇贵,如玉人一般的小表弟正站在廊下,手上甩着一根长长的红鞭子。
那鞭子也不知道是什么制的,明明时清手上没多少力道,落在地上却打起了阵阵印子,看上去十分不错。
好!!
王展成虽自己不玩鞭子,但江城爱玩鞭子的少爷们多,他也见识过不少,忍不住鼓掌叫好。
时清停下挥舞鞭子的手,抬眼望去,见是王展成,脸上露出了一抹笑表哥来了?
旁边始终等着的女娘一见到小少爷停下来了,连忙将手中拿着的斗篷披在了他身上,细心的系好带子,免得不再活动的小少爷被寒风吹到。
又有女娘拿着托盘上前,接过时清手中鞭子,妥妥当当的放好了,才站在原地。
时清见王展成大步走来,又接过另一个女娘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问道
表哥可休息好了?今日午间我们出去吃如何?
小憩一会,果然精神好多了。其实并不怎么累的王展成笑笑,看了看周围,没看见江别余,松了口气。
又问道表弟,之前你身边那个小厮,不在吗?
我让他去办一些事。
时清面不改色。
实际上,江别余正在他屋内床下的暗室里睡着。
这家伙是硬生生熬了三天两夜没睡觉赶来的,一来了又抱着时清将精力都给了出去。
没有直接倒地,那还是他有男主光环了。
为了避免这家伙猝死,时清直接压着他让他好好休息。
那暗室也是当初建造宅子时时父特地让人做的,毕竟时局不稳,若是有个什么,里面藏着的金银珠宝也足够时家人生活了。
时清设想了一下,若是让时父知晓他将时家用来藏金银的暗室藏男人会是什么反应。
一秒钟后,他果然放弃了继续设想下去。
在他面前的王展成却是真的把那口气给松出来了。
不在就好,不在就好。
他整个人都放松了,说话时便也随意了许多表弟,你为何招来那样的人做小厮,我瞧着就害怕,你就不怕吗?
有什么好怕的,不过就是一小厮罢了。
时清面不改色的抹黑江别余表哥你别看他生的凶,其实他为人软弱,性子也柔,很依赖人的。
王展成半信半疑可我瞧着他那眼神凶的很啊。
他那只是做做样子罢了。
小少爷撇撇嘴,像是要将对江别余的怨气全部通过抹黑他给发泄出来一般
其实啊,他见血就晕,胆小如鼠,因为怕别人嘲笑他,所以才故意做出一副凶样子出来的。
他说的太过正经,王展成心底已经信了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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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仔细看去,竟是五官无一不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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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怨不得,他之前总觉得这小表弟像是一尊玉人一般。
王展成也是个颜控。
时清的相貌摆在这里,就算是觉得小表弟不像是外面人说的那样,是个心怀天下一心要为了百姓谋福利的翩翩君子,但也定然不至于骗他。
这样想着,王展成微微放松下身子
如此便好,表弟,我们午间要吃什么?
只是他拜见姨母时,姨母对他说过清哥儿性子顽劣,最爱捉弄人。
如今看来,他这个小表弟,生的好看,气质也佳,倒不是姨母说的那副样子。
恐怕是母亲看儿子,便总觉得顽劣罢了。
如此一想,王展成脸上的笑容越发放松。
时清挑眉,将身上的斗篷紧了紧
那自然是要去我时家的酒楼,好好品尝一下醉鸭子了。
对了,表哥,你既要在鹤城做生意,要不要加入商会?
王展成点点头可是由表弟你牵头带起的商会?我也有所听闻,听闻这商会是为了庇护那些无权无势的商人,表弟此行义举啊!
他感叹道虽说如今天下乱了,但商户却还是不怎么受人尊重,如表弟你这样的还是少数,更多的商户,上不被官看的起,中又被寒门瞧不上,下呢,普通百姓也不敢从商,所以表弟你能为众多商户建立商会,一起保证大家的安全,众志成城,我知晓这件事时,内心对你的敬佩简直太多太多,诶,说起来还有些惭愧,我比表弟你痴长几岁,竟还没有表弟这样的胸襟。
小少爷满脸问号的听着表哥说完了。
什么庇护?这商会当然是为了方便我们商人互通消息了,表哥你不知道吗?
王展成
他神情半僵硬为了互通消息吗?
自然,不然还能为了什么。
王展成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但若是为了互通消息,表弟你也是做了一件好事啊!如今有了商会,大家消息共享,一些消息不灵通的商人便不用再害怕上当受骗了。
这么想想,他的小表弟果然是做了好事!
对!没错!
就是这样。
时清残忍的打破了他的想法表哥说的是,但商会最大的好处就是,加入商会的商人们要每年缴会费,一人一年一千两。
不过你放心吧表哥。
小少爷还特别贴心的补充道你是我表哥,我自然不会收你的钱了,你就直接入会就行。
说完,他很得意的露出一抹浅笑,微风吹过,端的是君子如玉
不用谢我,大家都是亲戚嘛。
王展成
他的整张脸都要僵了。
他的表弟,他赶路途中心心念念满心向往恨不得到达之后抵足而眠的表弟。
彻底彻底的破灭了。
之前还有碎片,现在是完全碾磨成了粉。
在心碎的同时,王展成又想起了姨母对他说的话,心底不免冒出了一句疑问。
表弟,不会真的性子恶劣,喜欢作弄人吧?
接下来的几天,他彻底打消了这个想法。
时清作为东道主,带着他吃遍了整个鹤城,又玩遍了整个鹤城,带他看了鹤城的百货商场,以及超级市场,还带着他参观了那容纳了几千人的免费学堂,以及放了满满当当书籍,却可以免费借阅的图书馆。
即使他的小表弟口口声声都是为了赚钱,但在亲眼见到时清做出的这些为百姓,为商户,为穷苦读书人都带来了怎样的改变后,王展成却不信他的话了。
他的表弟,定然是一位做好事不留名的君子!
诶,真是同情表弟,明明是这样的好人,却被母亲认为性子顽劣。
恐怕姨母所说的顽劣,只是小时候不好好念书这样的小事吧。
王展成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直到他来到鹤城的第四日。
大军兵临城下,鹤城投降,城门大开,那有着活阎王之称的江别余带兵进入城内。
一抬眼,望向了非要拉着他来看热闹的时清。
一双浅色眸子里,尽是温柔。
坐在时清身边已经相信江别余是一个胆小如鼠并不凶戾小厮的王展成
表弟!!你又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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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清完全没去看旁边表哥满眼的控诉。
他全部的视线,都给了那个坐在一匹白马,威风凛凛走进来的男人身上。
江别余身上穿着的,竟然是当初他设计的衣服。
修长的衣服合身而又不影响动作,穿在江别余身上,只会衬托的他越发英俊,连那原本看上去显得有些凶的面容,在这样好看的衣服下,都显得柔和许多。
当然,不排除更大原因是他望向时清的温柔视线。
活阎王江别余竟也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一些知道鹤城投降,未来鹤城的主人要在今日来,大着胆子来悄悄看的姑娘们都纷纷起了一些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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